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是经教育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审定核准独立设置的普通高职院校,以下为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23年北京市高职自主招生简章。
符合甘肃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省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综合评价录取。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23年河北省单独招生实行按考试类分类录取。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符合2023年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准考证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单独招生。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青海省单独招生对象为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并取得报名号的考生。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西藏自治区单独招生对象为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并取得报名号的考生。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山西省单独招生对象为已履行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河南省单独招生对象为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及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已完成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江西省单独招生。尚未完成高考报名的,可于3月1-3日到户籍或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补报名手续。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四川省高职单独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23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符合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条件的考生。考生须按高考体检要求参加普通高考体检。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辽宁省高职单独招生对象为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并取得报名号的考生。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吉林省高职单独招生招生对象为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并取得报名号的考生。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高职单招招生对象为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并取得报名号的考生。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高职单招对象为符合湖南省2023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
考生被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招生录取新生一视同仁;按相关政策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对口高职招生全省统一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入其他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