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是经教育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审定核准独立设置的普通高职院校,隶属于国家民政部,前身是1959年成立的内务部干部学校。1983年11月,经民政部批准,成立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1995年5月,民政部成立民政部培训中心,与学院合署办公。1997年9月,中国假肢矫形技术中等专业学校并入学院。2007年6月,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组建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10年9月,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准,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中国假肢矫形培训中心、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整合为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并加挂民政部培训中心牌子。学院以培养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类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主要承担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类高等职业教育、全国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民政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民政领域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定等方面的重要职能。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计划 | |
计划数 | 其中:招收农村户籍 | |||
合计 | 300 | 150 | ||
520201 | 护理 | 三年 | 20 | 10 |
590302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20 | 10 |
520801 | 健康管理 | 三年 | 20 | 10 |
590106 | 公益慈善事业管理 | 三年 | 10 | 5 |
590202 | 人力资源管理 | 三年 | 20 | 10 |
590101 | 社会工作 | 三年 | 10 | 5 |
590104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三年 | 10 | 5 |
520602 | 康复辅助器具技术 | 三年 | 10 | 5 |
520602 | 康复辅助器具技术(假肢与矫形器技术) | 三年 | 10 | 5 |
520602 | 康复辅助器具技术(足踝矫形技术) | 三年 | 10 | 5 |
520601 | 康复治疗技术 | 三年 | 10 | 5 |
520603 | 言语听觉康复技术 | 三年 | 10 | 5 |
570102K | 学前教育 | 三年 | 30 | 15 |
590301 |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婴幼儿照护) | 三年 | 10 | 5 |
570101K | 早期教育 | 三年 | 20 | 10 |
590305 |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 | 三年 | 10 | 5 |
590307 | 陵园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10 | 5 |
590306 | 殡葬设备维护技术 | 三年 | 10 | 5 |
590304 | 婚庆服务与管理(主播与主持) | 三年 | 10 | 5 |
590304 | 婚庆服务与管理(策划与设计) | 三年 | 10 | 5 |
590201 | 民政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10 | 5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三年 | 10 | 5 |
560208 | 影视多媒体技术 | 三年 | 10 | 5 |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北京市高职自主招生对象为已参加北京市2023年高考报名的统考考生和单考考生。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北京市高职自主招生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应届生所在学校须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到就近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高考体检。有实践经验的社会青年、往届生可到高考报名点领取体检卡后根据要求到有资质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体检。没有高考体检结果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及教育考试院领导下,本着德、智、技、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学校划定文化素质合格线,在文化素质合格的前提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对同分点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的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其中,文化素质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录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100分的不予录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不予录取,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初审后,在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网站首页上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资格,则应在公示期间向学校提出申请办理放弃录取手续,逾期则不再受理。学校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结果在通过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考生被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高职自主招生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招生录取新生一视同仁;按相关政策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单考单招统一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学校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东路1号
联系方式:010-80206935
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学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2001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原江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汉口分校、武汉教育学院、武汉市职工医学院四校基础上合并组建新江汉大学。2002年6月,学校整体搬迁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同济大学历史悠久、声誉卓著,是中国最早的国立大学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经过114年的发展,同济大学已经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大学,综合实力位居国内高校前列。
上海体育学院(Shanghai University of Sport),简称“上体”,是由国家体育总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共管的体育类普通高等学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试点建设单位。学校入选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学校、教育部指定的自主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试点院校、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上海高等学校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上海市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北京体育大学(Beijing Sport University),位于北京市,简称北体大,由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务院确定的首批全国重点院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的高等体育院校。
武汉体育学院原名中南体育学院,是新中国首批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院校之一,1953年成立于江西省南昌市,1955年迁至湖北省武汉市,1956年更名为武汉体育学院,为国家体育总局直属,2001年调整为国家体育总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