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四川省高职单独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23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符合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条件的考生。考生须按高考体检要求参加普通高考体检。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四川省高职单独招生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四川省高职单独招生录取工作遵照四川省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文件相关要求执行:按照考生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不予录取。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我院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独招生考试。
考生被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四川省高职单独招生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考生被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