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市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一所由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代码为1172。英文名称为Nanjing City Vocational College。下设数字文创学院、数字财商学院、智能工程学院、康养工程学院四大产业学院,专业设置覆盖土木建筑、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旅游、艺术、医药卫生、公共管理与服务九个大类。
序号 | 专业名称 |
1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2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3 | 大数据与会计 |
4 | 商务管理 |
5 | 跨境电子商务 |
6 | 现代物流管理 |
7 | 视觉传达设计 |
8 | 产品艺术设计 |
9 | 艺术设计 |
10 | 环境艺术设计 |
11 | 婚庆服务与管理 |
12 | 空中乘务 |
13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14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15 | 健康管理 |
16 | 营养配餐 |
17 | 康复治疗技术 |
18 | 建筑工程技术 |
19 | 工程造价 |
20 | 智能控制技术 |
21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22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23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24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25 |
软件技术(3+2高职本科分段培养项目) 在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学习五年,其中前三年高职阶段教育考核合格者,后两年本科阶段教育继续在我校学习,由南京传媒学院与我校联合实施教学,毕业后颁发南京传媒学院本科文凭 |
提前招生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规定内容,成绩合格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由教育部批准并电子注册的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并可上网查询毕业证书编号。
已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报名条件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均可报考。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具体合格性要求如下:
普通类专业:合格性考试不低于7合格
艺术类专业:合格性考试不低于7合格,且美术省统考成绩不低于150分
软件技术(3+2分段培养项目):合格性考试10合格
考生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提前招生校测分为职业综合素质测试和文化考试。
职业综合素质测试对象为报考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普通类专业的全体考生,根据专业学习需要,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考核,重点包括:人文素养、信息处理、科学思维与应用分析等方面。考核总分150分,合格线90分。
报考南京城市职业学院软件技术(3+2分段培养项目)的考生还须参加文化考试,试卷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综合卷,文化考试命题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考试总分150分,合格线90分。
报考南京城市职业学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不需要参加校测。
第一轮校测拟定4月8日—9日进行,第二轮校测拟定4月22日—23日进行,地点设在新街口校区(南京市秦淮区游府西街46号)。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划线原则
报考南京城市职业学院软件技术(3+2分段培养项目)的考生,根据计划数和考生录取总分,单独划线提前录取;未被软件技术(3+2分段培养项目)录取的考生如同时填报我校其他普通类专业将继续按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录取原则
报考软件技术(3+2分段培养项目)的学生达到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文化考试双合格及以上者,按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按30%计入录取总分,文化考试成绩按70%计入录取总分,即录取总分=职业综合素质测试×30%+文化考试成绩×70%+政策加分,录取总分共计150分(不含政策加分)。根据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同分情况按文化考试中的语、数、英成绩依次排序,再同分者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报考学校普通类专业的考生达到职业综合素质测试合格及以上者,按考生合格性考试成绩(共计10门科目,10分/科目,不合格不计分,满分100分)与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之和计算录取总分,即录取总分=合格性考试成绩+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政策加分,录取总分共计250分(不含政策加分)。对于符合录取条件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同分情况按合格性成绩、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依次排序。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在同科类的专业之间进行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做退档处理。
报考学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按考生合格性考试成绩(共计10门科目,10分/科目,不合格不计分,满分100分)与美术省统考成绩之和计算录取总分,即录取总分=合格性考试成绩+美术省统考成绩+政策加分,录取总分共计400分(不含政策加分)。对于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同分情况按美术省统考成绩、合格性成绩依次排序。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在同科类的专业之间进行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做退档处理。
加分政策: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学校可予以加分录取: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江苏省政府相关文件执行(苏价费【2014】136号),学费:文科类4700元/年,工科类53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其中健康管理专业5300元/年;康复治疗技术6200元/年;软件技术专业(3+2分段培养项目)前三年5300元/年,后两年按本科院校标准收取。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000-1200元/年。
已被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县级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能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详情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科创大道梁山路1号
联系方式:400-994-6199
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学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2001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原江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汉口分校、武汉教育学院、武汉市职工医学院四校基础上合并组建新江汉大学。2002年6月,学校整体搬迁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同济大学历史悠久、声誉卓著,是中国最早的国立大学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经过114年的发展,同济大学已经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大学,综合实力位居国内高校前列。
上海体育学院(Shanghai University of Sport),简称“上体”,是由国家体育总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共管的体育类普通高等学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试点建设单位。学校入选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学校、教育部指定的自主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试点院校、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上海高等学校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上海市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北京体育大学(Beijing Sport University),位于北京市,简称北体大,由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务院确定的首批全国重点院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的高等体育院校。
武汉体育学院原名中南体育学院,是新中国首批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院校之一,1953年成立于江西省南昌市,1955年迁至湖北省武汉市,1956年更名为武汉体育学院,为国家体育总局直属,2001年调整为国家体育总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