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参加2023年江苏省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申请报考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提前招生。
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其中报考学前教育(师范)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须10门,报考其他类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须8门(含8门)以上。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所有专业对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高职提前招生文化考试外语科目只考英语或日语,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语种。
报考播音与主持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及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弄虚作假或身体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具体标准为普通类4700元/年、工科类5300元/年、体育类4800元/年、艺术类6800元/年。住宿费按照苏价费[2006]185号、苏价费[2004]65号文件执行,标准为900-1200元/年。
(一)被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提前招生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不予录取。报到时,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提前招生按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
(三)新生入学后,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提前招生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入学资格及体检结果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