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报考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规定,并参加了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同时,应符合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报名条件。
报考试点专业的考生应在录取前与合作企业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且有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应涵盖录取学生学习期间。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对考生高中学段(含高中、中职)就读专业及职业资格(技能)证书无要求。
1.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及专业的招生计划,按考生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录取最低分数线根据招生专业计划及生源情况自主划定。原则上,拟录取的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即40分)。
3.录取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无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已报考夏季高考并被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试点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本科层次院校的录取,但不能参加夏季高考专科层次院校的招生录取。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试点录取考生参加夏季高考被本科院校录取后,取消其录取资格,不接受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报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