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2023年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准考证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
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严格遵守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按照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一)录取分数、排序规则、录取规则
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为600分,录取考生分数不得低于180分。成绩合格者,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理工类:数学、语文、英语。
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只能填报相应的计划类别。
对服从专业调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将由学校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再单独通知。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二)相关事项
2023年高职单独招生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确认拟录取考生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考。报考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的考生须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