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春季高考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2023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
2. 由于卫生行业的特殊性及就业因素,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体检肝功能不正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嵴柱四肢畸形,身材矮小的考生,请慎重填报。
3.患有心脏、皮肤、精神、心理等方面疾患者。不得报考。
入学后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共外语教学统一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报)
护理专业女生要求身高 1.60 米以上、男生要求身高1.65 米以上;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只招女生且身高要求 1.60 米以上;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只招男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按《2023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规定的时间与方式,到区县招办规定的地点,履行报名和确认手续;并按规定的时间与方式,到区县招办或报名单位办理志愿填报手续。
1、考试科目。考试采取“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实行全市统一考试。文化基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职业技能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分为综合能力(管理服务类)和综合能力(工程技术类)。考生须根据自身情况选报类别。
2、考试方式。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各科试卷满分:语文、数学、外语各为 150 分,综合能力为 200 分。考试时长:语文为 120分钟、数学和综合能力为 90 分钟、外语为 60 分钟。
3、考试内容和要求。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能力(管理服务类、工程技术类)各科目以市高招办组编的考试说明为依据。各科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必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在试题卷上或草稿纸上答题无效。客观题须使用 2B 铅笔填涂答案,主观题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按照“学校依法自主录取,市高招办管理、监督、服务”的机制实施录取;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订的录取政策,以及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春季高考招收中职毕业生考试总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根据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校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考生报告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各专业前应仔细阅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个人高考体检结果合理填报志愿,录取中因考生体检原因造成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新生入学后须进行体检复查。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志愿按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录取批次顺序以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院校志愿遵循天津市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同等条件录取: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春季高考当若干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将按照语文、数学、综合能力、外语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考生被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春季高考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录取后,享受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同等学历待遇。被录取的新生,要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报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将对其进行入学考试和身体健康状况等各环节的审查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以及违反法纪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23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