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系经辽宁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省级示范校。学院坚持“内涵发展,特色鲜明,治理有序,精品学院”的办学理念,依托辽宁省住建厅的大力支持和自身的品牌优势,不断拓展和深化由校企双方共同承担人才培养任务的办学模式。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招生对象 | 学制 | 学费(元/年) |
建筑设计 | 440101 | 高中/中职 | 3 | 4800 |
建筑室内设计 | 440106 | 高中/中职 | 3 | 5000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440102 | 高中/中职 | 3 | 5000 |
建筑工程技术 | 440301 | 高中/中职 | 3 | 5000 |
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 | 440303 | 高中/中职 | 3 | 5000 |
土木工程检测技术 | 440306 | 高中/中职 | 3 | 5000 |
智能建造技术 | 440304 | 高中/中职 | 3 | 5000 |
建设工程监理 | 440504 | 高中/中职 | 3 | 5000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500201 | 高中/中职 | 3 | 5000 |
市政工程技术 | 440601 | 高中/中职 | 3 | 5000 |
工程测量技术 | 420301 | 高中/中职 | 3 | 5000 |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 440701 | 高中/中职 | 3 | 4800 |
建设工程管理 | 440502 | 高中/中职 | 3 | 5000 |
工程造价 | 440501 | 高中/中职 | 3 | 5000 |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 440402 | 高中/中职 | 3 | 5000 |
给排水工程技术 | 440602 | 高中/中职 | 3 | 5000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 440403 | 高中/中职 | 3 | 5000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440404 | 高中/中职 | 3 | 5000 |
说明:招生专业、计划以教育厅公布为准;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已被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或调整专业,也不再参加辽宁省2023年普通高考。
具有参加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高中及中职考生,可报名参加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3月6日至4月10日16:00
3.报名网址: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单招报名入口)
4.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人。缴费时间:3月6日至4月10日16:00。
5.资格审查:省招办审核考生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方可参加考试。考生于考试前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并确认资格审查信息,资格审查合格考生请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
(一)命题方式
为确保命题安全,保证试题质量,学院选聘专家组成命题组,在教育部和辽宁省的考试大纲范围内,根据高考命题的各项要求和高职教育特点,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学院制定《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并依据该办法组织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1.高中生及报考单招的考生考试科目为文化基础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其中:数学150分、语文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50分;合计:300分。
2.中职生考试科目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其中:数学150分、语文100分、职业技能测试50分;合计:300分。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4月15日9:00—11:00
(四)考试地点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五)考试违规处理
凡在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一)在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计算机录取,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及“十条禁令”纪律要求,严明招生工作纪律,加强教育、防范和监督,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二)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时,将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布情况提出总成绩最低分数要求,总成绩达到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才有机会被录取。
(三)对总成绩达到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考生专业。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排序先后依次安排专业录取。对未满足专业志愿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情况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