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要求:高职分类考试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不限。
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1.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划定高职单招录取控制线。
2.考生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满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均为15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300分。
3.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分数,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
4.优中选优原则,对于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考试科目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科目顺序为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5.完成院校计划原则,第一轮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在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全部剩余计划,考生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第一轮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参加征集志愿),完成征集志愿录取。
6.完成专业计划原则,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未被所报专业录取的情况下,依据分数高低调剂到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未录满的专业。
7.对于享受政策照顾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吉林省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