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系经辽宁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省级示范校。学院坚持“内涵发展,特色鲜明,治理有序,精品学院”的办学理念,依托辽宁省住建厅的大力支持和自身的品牌优势,不断拓展和深化由校企双方共同承担人才培养任务的办学模式。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招生对象 | 学制 | 学费(元/年) |
建筑设计 | 440101 | 高中/中职 | 3 | 4800 |
建筑室内设计 | 440106 | 高中/中职 | 3 | 5000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440102 | 高中/中职 | 3 | 5000 |
建筑工程技术 | 440301 | 高中/中职 | 3 | 5000 |
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 | 440303 | 高中/中职 | 3 | 5000 |
土木工程检测技术 | 440306 | 高中/中职 | 3 | 5000 |
智能建造技术 | 440304 | 高中/中职 | 3 | 5000 |
建设工程监理 | 440504 | 高中/中职 | 3 | 5000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500201 | 高中/中职 | 3 | 5000 |
市政工程技术 | 440601 | 高中/中职 | 3 | 5000 |
工程测量技术 | 420301 | 高中/中职 | 3 | 5000 |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 440701 | 高中/中职 | 3 | 4800 |
建设工程管理 | 440502 | 高中/中职 | 3 | 5000 |
工程造价 | 440501 | 高中/中职 | 3 | 5000 |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 440402 | 高中/中职 | 3 | 5000 |
给排水工程技术 | 440602 | 高中/中职 | 3 | 5000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 440403 | 高中/中职 | 3 | 5000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440404 | 高中/中职 | 3 | 5000 |
说明:招生专业、计划以教育厅公布为准;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已被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或调整专业,也不再参加辽宁省2023年普通高考。
具有参加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高中及中职考生,可报名参加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3月6日至4月10日16:00
3.报名网址: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单招报名入口)
4.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人。缴费时间:3月6日至4月10日16:00。
5.资格审查:省招办审核考生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方可参加考试。考生于考试前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并确认资格审查信息,资格审查合格考生请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
(一)命题方式
为确保命题安全,保证试题质量,学院选聘专家组成命题组,在教育部和辽宁省的考试大纲范围内,根据高考命题的各项要求和高职教育特点,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学院制定《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并依据该办法组织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1.高中生及报考单招的考生考试科目为文化基础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其中:数学150分、语文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50分;合计:300分。
2.中职生考试科目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其中:数学150分、语文100分、职业技能测试50分;合计:300分。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4月15日9:00—11:00
(四)考试地点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五)考试违规处理
凡在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一)在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计算机录取,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及“十条禁令”纪律要求,严明招生工作纪律,加强教育、防范和监督,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二)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时,将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布情况提出总成绩最低分数要求,总成绩达到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才有机会被录取。
(三)对总成绩达到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考生专业。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排序先后依次安排专业录取。对未满足专业志愿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情况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
学校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开发区蒲硕路88号
联系方式:024-86609918
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学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2001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原江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汉口分校、武汉教育学院、武汉市职工医学院四校基础上合并组建新江汉大学。2002年6月,学校整体搬迁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同济大学历史悠久、声誉卓著,是中国最早的国立大学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经过114年的发展,同济大学已经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大学,综合实力位居国内高校前列。
上海体育学院(Shanghai University of Sport),简称“上体”,是由国家体育总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共管的体育类普通高等学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试点建设单位。学校入选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学校、教育部指定的自主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试点院校、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上海高等学校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上海市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北京体育大学(Beijing Sport University),位于北京市,简称北体大,由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务院确定的首批全国重点院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的高等体育院校。
武汉体育学院原名中南体育学院,是新中国首批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院校之一,1953年成立于江西省南昌市,1955年迁至湖北省武汉市,1956年更名为武汉体育学院,为国家体育总局直属,2001年调整为国家体育总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