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被我校录取者,入学后试读一学期,综合素质(含学习成绩、思想品德、行为表现)考核不合格者,根据艺术院校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一学期后考核合格者,即可取得正式学籍。市外户籍考生试读期间综合表现优异者可办理户口迁移深圳。
2、学校初高中实行住读制,全封闭式管理。个别学生可根据身体情况或特殊情况申请走读。小学不安排住宿。
3、学生入学后,器乐专业学生所需乐器自备(钢琴、低音提琴、竖琴等大件乐器除外)。
4、中专录取随深圳市招生办安排统一进行。学生可按照学校的预录通知书办理相关入学确认手续。不影响学生的中考及志愿填报。
5、深圳艺术学校为公办艺术中专、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入学需按省市物价部门规定标准缴纳学费。
6、学校对学生设立奖学金,凡一年中德、智、体考核优秀的学生均可申请并享受。
深圳艺术学校创办于1986年,是深圳市唯一的全日制公办艺术中等专业学校,有福田校区和南山校区占地共60000多平方米,分别建有专业及文化课教室、琴房、音乐厅、剧场、音乐及舞蹈排练场、美术展厅;宿舍、食堂、运动场、馆等教学及生活配套设施共63000平方米。
学校实行“三、三、三学制”,即小学、初中、高中各三个年级,分别有音乐、舞蹈、美术绘画和戏剧表演专业,以为国内、外高等艺术专业院校培养优秀生源为主要教育目标,开设专业课、专业基础理论课和文化课,毕业生主要参加高考,部分学生出国留学。学校重视学生专业基础教育和艺术实践能力的培养,成立有学校青春艺术团,包括爱乐管弦乐团、爱华民族乐团、青春舞蹈团和青春现代艺术团等专业教学及表演团体。毕业生李云迪、陈萨、张昊辰、左章等从我校走向世界,已成为国际著名的钢琴家。近年来,学校在全国艺术职业技能大赛、全国桃李杯舞蹈以及文华奖民族器乐教育教学成果展演等赛事中不断斩获殊荣。学校先后获得了文化部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深圳市学校艺术教育突出贡献学校、深圳市文化局先进集体、深圳市教育系统先进单位、深圳市高考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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