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3]7号)精神,2023年,南通大学在江苏省继续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