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始建于1984年,历经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法学院等办学阶段。1993年起招收普通本科生,199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4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在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的基础上建立上海政法学院。2014年11月,学校划转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并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司法局共建。1956年,司法部在上海成立法律学校,1960年停办。1982年恢复建制,成立上海市司法学校、上海市司法干部学校,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2008年,上海市司法学校整建制并入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政法学院坚持建设美丽生态、和谐文明校园。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畲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被誉为“畲山北麓的花园学府”。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1000余人。学校教学科研设施完备,现有专业实验室、实训室35个,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近200个,其中法学教育实践基地为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学校于2011年、2015年连续两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9次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连续四届荣获“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称号,是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上海市“花园单位”。
上海政法学院坚持“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的办学理念,秉承“刻苦求实、开拓创新”的校训精神,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强”的创新发展之路,努力培养德法兼修、全面发展,具有宽厚基础、实践能力、创新思维和全球视野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建立以法学为主干,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着力推进法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心理学、戏剧与影视学、国家安全学、纪检监察学等一级学科建设,努力创建具有鲜明政法特色的一流应用型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