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性质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是经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批准设置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类专业,学制四年,毕业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2.招生对象
云南师范大学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港澳台)招收在役和退役的优秀运动员,且具备云南师范大学招生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的体育人才,其中足球、排球和游泳三个项目需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
1.符合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具备《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2〕224号)所列项目之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其中足球、排球和游泳项目需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
3.考生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进行注册(校验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并报名,具体时间:
注册时间为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4.考生运动等级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5.2023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
4. 因其它特殊原因(例如使用曾用名办理等级证书造成无法在系统中注册)未能通过“体育单招系统”正常线上报名,且第一志愿报考云南师范大学的考生,需填写《线下报名申请表》,并于3月10日12:00前将申请表扫描成PDF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文化考试
1.考试时间:4月15日、4月16日
2.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3.所有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
(二)体育专项考试
1.体育专项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
2.考生依据所获得的运动等级证书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2〕224号)所列招生项目之间不得跨项参加考试。
3.体育专项考试将进行兴奋剂检查,兴奋剂违规或拒绝检测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4.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公布内容为准。
(一)录取原则
1.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仅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2.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
3.体育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体育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
4.我校对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云南师范大学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5.在达到我校文化和专业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我校根据各项目考生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依次比较体育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政治成绩、英语成绩。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6.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二)计划调整原则
1.足球、排球、田径项目的分项未完成的计划优先在本项目内进行调整。
2.武术套路与散打未完成的计划优先在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内部调整。
3.经以上两个优先调整步骤仍未完成的项目计划,向学校重点发展的五个项目(足球(非守门员)、篮球、排球、拳击、乒乓球)倾斜调整,不分男女。具体调整原则如下:
以单个计划数的形式,按照足球(非守门员)、篮球、排球、拳击、乒乓球的顺序,按照轮次依次调入五个项目(无生源的项目轮空),以此类推,调完为止。例:
未完成计划数 | 各项目调入计划数 | |||||
足球(非守门员) | 篮球 | 排球 | 拳击 | 乒乓球 | ||
小于等于5 | 1 | 1 | 0 | 0 | 0 | 0 |
2 | 1 | 1 | 0 | 0 | 0 | |
3 | 1 | 1 | 1 | 0 | 0 | |
4 | 1 | 1 | 1 | 1 | 0 | |
5 | 1 | 1 | 1 | 1 | 1 | |
大于5 | 6 | 2 | 1 | 1 | 1 | 1 |
7 | 2 | 2 | 1 | 1 | 1 | |
8 | 2 | 2 | 2 | 1 | 1 | |
9 | 2 | 2 | 2 | 2 | 1 | |
10 | 2 | 2 | 2 | 2 | 2 | |
11 | 3 | 2 | 2 | 2 | 2 | |
12 | 3 | 3 | 2 | 2 | 2 | |
13 | 3 | 3 | 3 | 2 | 2 | |
14 | 3 | 3 | 3 | 3 | 2 | |
15 | 3 | 3 | 3 | 3 | 3 | |
16 | 4 | 3 | 3 | 3 | 3 | |
17 | 4 | 4 | 3 | 3 | 3 | |
… | … | … | … | … | … |
符合《体育总局办公厅于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22﹞216号)规定的考生,可以申请保送进入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习。
办理程序如下:
1.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要求执行)。
2.须于2023年2月1日12:00至15日12:00,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APP-体育招生”中的“运动员保送系统”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要求,通过“运动员保送系统”提交以下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符合保送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照片,JPG格式);
(2)身份证(正反面照片,JPG格式);
(3)电子证件照(JPG格式)。
3.经院校初次审核,未被审核通过的运动员可进行调剂,调剂填报志愿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12:00至22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4.通过审核的优秀运动员,云南师范大学将组织综合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优秀运动员拟录取名单将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网站及“体教联盟”APP上进行公示。
5.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由相关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和我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