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 2023 年高考报名条件。
(二)足球项目须具备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其余招生项目须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3 月 10 日。
(三)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
(四)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以入学体检结论为准,不符合体检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1.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考生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 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具体时间:
注册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1 日 12:00 至 3 月 10 日 12:00
报名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1 日 12:00 至 3 月 10 日 12:00
3.考生依据公布的专业考试时间,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好志愿顺序。华南师范大学依据志愿梯次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经分项目统一调配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实行体育专项和文化考试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体育专项考试
1.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组织体育专项考试,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 版)评分。
2.考生依据所获得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项目之间不得跨项参加考试。
3.体育专项考试将进行兴奋剂检查。体育专项考试前,应要求考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兴奋剂违规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体育专项考试安排由体育总局另行通知(2023 年 3 月 20 日至 5 月 10 日期间)。
(二)文化考试
1.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 150 分,四科满分为 600 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2.文化考试时间:4月15日、4月16日
(一)录取控制线
1.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 180 分的基础上,由华南师范大学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2.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田径不低于 85 分(含 85 分),其他项目不低于 70 分(含 70 分)。
3.综合分录取控制线:综合分不低于 60 分。
(二)对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华南师范大学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 30 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 50 分录取。
(三)在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 3:7 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四)华南师范大学根据生源情况和专业需求分项目制定招生计划,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经分项目统一调配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
(五)如考生综合分相同,则按体育专项成绩由高至低录取,如考生体育专项成绩也相同,则按文化成绩由高至低录取。
(六)田径、羽毛球、网球生源不均衡,优先在该三项目中相互调整;篮球、排球、足球男女间生源不均衡,优先在该项目中相互调整;艺术体操、体操生源不均衡,优先在该两个项目中相互调整,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七)剩余名额调配办法各项目剩余名额集中统一调配,在达到华南师范大学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中,分项目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各项目的综合分最高者为第一候补人选,首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各项目的第一候补人选,如此类推,直至剩余名额录取完毕。如有考生综合分相同,则按体育专项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八)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