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2023年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
2.具备与华中师范大学招生项目要求对应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2023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
3.考生本人的运动员技术等级项目应与报考的招生项目一致。
1.符合华中师范大学项目要求和报名条件的考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1)报名网址: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
(2)注册:考生于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在“体育单招系统”完成注册,并校验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3)报名:已完成注册的考生于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在“体育单招系统”内填报志愿并缴纳考试费。报名成功以考生完成缴费为准,一旦报名成功,考生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特别提醒:请考生认真了解华中师范大学报名条件和招生项目,不符合我校项目要求和报名条件的均视为报考无效且无法重新报名。
2.考生在注册过程中,如发现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有误,应及时联系等级证书授予单位进行信息更正,确保在注册报名截至日期前完成报名。
3.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因特殊原因(例如使用曾用名办理等级证书造成无法在系统中注册)未能通过“体育单招系统”正常线上报名的考生,应填写线下报名申请表,于2023年3月10日前送达至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邮寄申请请注意截止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4.根据《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规定,考生最多可填报2所院校志愿,请仔细阅读招生简章,根据体育专项统考时间,确定好志愿顺序。
考生须参加体育专项考试和文化考试。
1.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或分区统考的模式,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体育总局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
考试时间:2023年3月20日—5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相关通知。
2.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准考证打印:考生于2023年4月8日12:00后登录“体育单招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考试时间:4月15—16日。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
考试分值:每科150分,总分600分。
(1)学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为180分。
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2)学校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田径项目85分(男女全能项目四项成绩中必须有两项或两项以上不低于我校划定的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篮球75分,足球(非守门员)80分,足球(守门员)85分,女子排球非自由人85分,女子排球自由人90分,男子排球(非自由人)90分,男子体操88分,艺术体操88分,乒乓球80分。
(3)录取排名规则:我校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在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都达到学校录取控制线的一志愿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田径项目不分男女,不分小项;男子足球项目分守门员和非守门员;女子排球项目分自由人和非自由人)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项目之间录取分数线不进行横向比较。
(4)因达到相应专项或文化控制线要求的一志愿生源不足造成的招生计划空额,优先在我校招生项目间进行调整。调整后仍然生源不足的,则在所有达到相应专项分数线、文化分数线和综合分数线要求的二志愿考生中,不分项目,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2.录取程序:预录名单将于5月2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国家体育总局审批备案,于7月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3.录取到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4.根据《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2]224号)的规定,考生若已报名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