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相关文件精神,2023年河北师范大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继续招收全日制本科生。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报考者必须参加体育专项考试和文化考试。以下为河北师范大学2023年体育单招招生简章。
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一层次高校,具有120年的发展历史和光荣的办学传统。目前,我校体育教育、运动康复等34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体育学”为河北省唯一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体育教育训练学”是河北省重点学科、“体育学”是校级重点一级学科、“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是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校级特色建设专业。
专业设置: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学制:四年
学历:本科,属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学费标准:8000元/年。
授予学位: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河北师范大学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运动训练专业
·具备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项目: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短道速滑和速度滑冰。
·具备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项目:体操、艺术体操。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具备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项目:武术套路、武术散打。
2023年河北师范大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面向全国招生。运动训练专业拟招生80人,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拟招生40人,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省招生部门核定计划为准。
河北师范大学根据合格生源情况和专业需求拟定分项目招生计划并在录取工作开始前公布。其中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项目根据考生男女性别实际情况按比例分类招生;对于报名考生少于3人的项目和田径项目中报名考生少于3人的小项,由学校研究确定是否单设招生计划。
1. 符合2023年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2. 具备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项目的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3. 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
4. 2023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冬季项目为2013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夏季项目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
1.报名地址: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
2. 注册: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在“体育单招系统”完成注册,校验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报考我校短道速滑和速度滑冰项目考生注册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12:00至2022年12月31日12:00。报考我校其它项目考生注册时间为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3. 报名:已完成注册的考生在“体育单招系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填报志愿并交纳考试费。报名成功以考生完成交费为准,一旦报名成功,考生志愿相关信息不允许修改。
报考河北师范大学短道速滑和速度滑冰项目考生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12:00至12月31日12:00。
报考河北师范大学其它项目考生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1. 考生可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查询河北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2. 考生依据院校招生简章,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体育单招系统”进行注册和报名。
3. 考生依据体育专项考试的收费标准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文化考试收费标准,在线缴纳考试费。
注:考生报名应根据体育专项考试时间(部分分区统考时间衔接紧,避免冲突),报名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并确定好所报院校志愿顺序。录取将依据考生确定的志愿顺序,先录取第一志愿,院校在未完成学校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
(一)专项考试
冬季项目考试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至5月10日期间。其他项目考试时间为2022年3月20日至5月10日期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由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体育专项考试严格按照体育总局科教司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实施。
(二)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命题和印制试卷;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试卷接收和文化考试组织实施,并通过机要方式将考后试卷发送指定的教育考试机构统一评阅。所有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2023年4月16日,文化考试具体安排以教育部考试中心通知为准。
(一)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田径、游泳项目、短道速滑和速度滑冰要求体育专项考试必须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成绩标准,其它项目要求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60分。在此基础上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的最低控制线。
(二)对达到我校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根据考生志愿先后顺序和各项目招生计划,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先录取一志愿,若未完成学校招生计划,再录取第二志愿。
(三)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四)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五)依照《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22〕216号)规定,符合运动员保送条件的考生,按文件要求办理;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计划单列。
考生可于5月27日登陆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拟录取考生公示名单;6月1日12:00后可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网站及“体教联盟APP”中的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关注录取情况。7月下旬学校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