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二)具备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招生项目之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考生运动等级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三)2023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夏季项目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
(四)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五)以下项目限招男生:篮球。
(一)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依据本招生简章要求,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体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招生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夏季项目(含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项目)具体时间为:
注册时间为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二)考生在注册过程中,如发现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有误,应及时联系等级证书授予单位进行信息更正,确保在注册报名截至日期前完成报名。
(三)已完成注册的考生应通过“体育单招系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填报志愿并缴纳考试费。拒不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生依据专业考试时间,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好志愿顺序。
(五)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完成缴费后,考生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一)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文化考试
1.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考试时间为4月15日、4月16日。
2.文化考试地点:由考生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指定,考生详见文化考试准考证公布的地址。
(三)体育专项考试
1.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以下简称组考院校)组织体育专项考试,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评分。
2.2023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体育专项考试时间:
夏季项目考试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5月10日期间
具体考试时间以各考点安排为准。
(四)考生依据报名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参加考试。
(一)我校根据考生实际情况确定文化成绩与体育专项成绩最低控制线,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180分,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
(二)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分别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四)我校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分项目优先录取一志愿,在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体育专项成绩高者排名列前。未完成学校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
(五)田径项目分为田赛、径赛、全能分类录取;足球项目按非守门员与守门员分别录取;排球项目按自由人与非自由人分别录取;篮球项目限招男生,其它项目按男女混合录取。
(六)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一)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二)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22000元/学年(2023年学费标准以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三)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录取至我校后可免除学费。
(四)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