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泉州轻工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面向普通高中生类、中职学校类、特殊群体类考生招生,均实行专业志愿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投档录取模式,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
(2)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录取。
(3)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中职学校类考生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特殊群体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如果仍然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如果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专业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超过部分一并录取。
(4)中职学校类考生和普通高中类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金分别为8000元/年和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分为:一等4500元/年,二等2800元/年。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用于奖励在校品学兼优的学生。
·新生入学奖学金:1.省内外高中毕业生在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录取并就读的奖励1000元。2.新生在中职阶段获省技能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10000元,二、三等奖的奖励3000元。
·学校招收篮球特长生,经评比给予相应的奖励:1.国家一级运动员免三年学费;2.国家二级运动员每年奖励5000元;3.近三年获得优秀成绩的篮球人才每年奖励1000元。
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经核实后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保证每位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学校还倡导和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泉州轻工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毕业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