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对象符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完成江西省 2022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手续的考生(取得了2022 年高考考生号,包括“三校生”)。
2、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良好,无违法乱纪记录。
(2)身心健康。参加江西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并符合《江西水利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1、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进行,总分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附加分相同,按综合技能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技能分数相同,按数学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数学分数相同,按语文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高职单招执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先关优惠政策,具体见《江西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实施方案》(赣招委字〔2019〕25 号)
3、自动放弃
若预录取的考生因自身原因放弃录取资格,由考生本人亲自到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其录取资格。因个别考生放弃预录资格而产生的缺额,学院将从备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录取,直至额满为止。
4、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考生成绩,确定拟录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小组审批后,在江西水利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考生名单经考生办理确认手续后,正式录取名单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审批。
5、录取通知书发放
我院根据江西教育考试院的审批结果,正式公布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6、重要提示
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院独立组织测试的一种招生录取方式,且在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能再参加江西省 2022 年普通高考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江西水利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江西省 2022 年普通高考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