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2022年高职学校面向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实施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核、单独录取”。
二、招生对象、专业与计划
(一)招生对象
符合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免费教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类别 | 收费标准(元/年) | 备注 |
1 | 520201 | 护理 | 医药卫生类 | 4100 | 涉藏州县 |
2 | 520201 | 护理 | 医药卫生类 | 4100 | 大小凉山彝区县 |
3 | 570102K | 学前教育 | 教育类 | 3700 | 涉藏州县 |
4 | 570102K | 学前教育 | 教育类 | 3700 | 大小凉山彝区县 |
(三)招生计划
教育厅原则上按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考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90%分别下达。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应往届“9+3”毕业生。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我院招生专业的有关(含身体状况)要求。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 考生只可填报我院的1个专业志愿,且应依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原则上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报考的高职专业大类对口。
2. 考生应于 2022年 4月6日8:00至8日17:00,登录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网站,点击“9+3单独招生”进行报名,逾时不补报。报名信息请考生仔细核对,要求真实、准确、完整。
3. 4月26日8:30-11:30到校,现场缴纳130元报名考试费。
(三)资格审查
考生的基本信息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统一采集。考生报名结束后,我院将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于2022年4月18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9+3”高职单招考试。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实行“文化+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150分)+技能测试(15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内容
1.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参照《四川省高职院校面向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命题。涉藏州县、大小凉山彝区县考生分别命题,分别组织考试。
2. 技能测试
学院按照技能测试大纲要求对考生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采用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在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应该掌握的专业技能。
2022年“9+3”高职单招专业技能测试大纲
编号 | 招生专业 | 中职类别 | 技能测试要点 | 备注 |
1 | 护理 | 医药卫生类 | 1.无菌技术操作;2.卧位安置与更换卧位;3.给药技术;4.饮食护理技术;5.排泄护理技术;6.隔离技术;7.生命体征测量;8.清洁护理技术;9.冷热疗法;10.吸痰技术;11.吸氧技术;12.洗胃技术。 | 随机抽取其一进行测试 |
2 | 学前教育 | 教育类 | 1.儿歌弹唱;2.儿歌教学;3.儿歌表演;4.手指游戏教学;5.折纸教学;6.故事讲述 | 随机抽取其一进行测试 |
(三)考试时间
2022年 “9+3”高职单招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2022年4月26日 | 13:00-15:30 |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
16:00-18:00 | 技能测试 |
(四)考试地点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青年路校区(雅安市雨城区和平路1号)。
五、录取
(一)录取规则
1.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 我院按照考生考试结果及分专业招生计划,按总成绩(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涉藏州县、大小凉山彝区县考生分别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文化知识综合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为零的,不予录取。
3. 若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则先依据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成绩的高低,若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成绩相同,则依据技能测试成绩的高低;若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均相同,则依据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成绩,按德育、语文和数学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二)有关事项
1. 成绩查询:4月27日,考生登录我院招生网站,点击“成绩及录取查询”,输入14位考生号和身份证号(字母大写)查询本人成绩。
2. 成绩复查:4月27日13:30-3:30,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将《准考证》(或身份证)和成绩复查申请书拍照,发送至邮箱,逾期不予办理。
3.各专业最低录取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于5月8日至5月14日在我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我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4. 申请放弃录取办理:5月12日18:00前,考生本人亲笔书写放弃录取申请书,连同身份证正面拍照,发送到邮箱;或者发送传真,逾期不再受理。
5.“9+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各高职学校自行组织,我院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有关高职学校不具可比性。
(三)免试录取
参加“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内地“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9+3”毕业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院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9+3”高职单招报名,须在考试时间前向我院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拟免试录取考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校)的“9+3”高职单招考试。
六、工作进程安排
(一)2022年4月6日8:00至8日17:00,考生登陆学院招生就业网站,点击“9+3单独招生”链接,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二)4月13日,学院报省教育考试院参考学生名单,核准考生基础信息。4月18日,在招生就业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
(三)4月26日8:30-11:30,经资格审查核准的考生到我院青年路校区报到,现场办理以下事项:
1. 现场缴纳130元报名考试费;
2. 查验二代身份证原件并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 由我院统一打印《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9+3”高职单招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4. 领取准考证并熟悉具体考试场地。
(四)4月26日13:00-18:00,考生到学院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及技能测试。4月27日,考生可在学院招生就业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五)4月28日,学院向省教育厅报送拟录取名单,由省教育厅集中审核拟录取名单。
(六)5月8日至5月14日,在我院招生就业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可在学院招生网站查询拟录取情况。
(七)公示期结束后,我院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录取结束后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一)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全过程由学院纪检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三)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9+3”高职单招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凡在“9+3”高职单招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疫情防控
考生应严格遵守学院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详情见4月20日学院网站公告。
九、其他事宜
(一)往届“9+3”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应届毕业生由各内地“9+3”学校在“9+3”专项就业工作经费中统一开支。
(二)“9+3”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就读高职期间,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计划有关政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高等教育学生资助体系。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三)考生被录取后,与高考普招和对口招生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四)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