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对象为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或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
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考试总分600分,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2025年单招相关政策和《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教学〔2016〕85号)的规定组织命题、考试。
1.文化素质考试,分值200分。
(1)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考生(高中生)原则采用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政治、历史四门科目成绩A-D或A-E等级及比例进行赋分折算;折算公式为: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政治成绩+历史成绩。
(2)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考生(中职生、社会考生、无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高中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考试科目为“文化素质综合”,其中语文100分,数学50分,政治30分,历史20分,均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识素养。
(3)退役士兵考生可申请免文化素质考试。
申请享受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 2025 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普〔2024〕29 号)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尚未进行“资格条件申报”的退役士兵考生,可于 2025 年3月20日至3月21日到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补申报手续并完成资格审核。
2.职业技能测试,分值400分。
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考生(中职生、社会考生、无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高中生),测试内容以《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修订)》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考生(高中生)和退役士兵考生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设定测试科目、内容、方式。
考生当年单独招生志愿填报结束前获得的技能竞赛成绩直接赋分,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要求获奖内容与所报考第一专业志愿类别一致),考生获得多项证书者可任选其一。
(1)近三年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技能竞赛成绩的考生可申请职业技能测试免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按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赋分400分、360分、320分;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市级职业院校技能比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赋分360分、320分、280分。
(2)近三年获得省级体育比赛前八名(或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直接赋分,省级比赛前三名(或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为A,省级比赛前四至六名为B,省级比赛前七至八名为C,A=400分、B=360分、C=320分;以单招考试志愿填报结束为时间截点,近三年获得国家级体育比赛前八名者直接赋分400分(比赛仅认可省级及以上体育局、教育厅颁发成绩,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获奖时间不限)。
3.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免试对象和条件。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专科阶段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申请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的单独招生考生须于2025年4月7日9时至18时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报送至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申请“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赋分的单独招生考生,须于2025年4月15日9时至4月16日18时进行线上提交,具体提交材料和方式见后期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通知。
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考生本人须对申请资料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获取相应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当年报名、考试、录取和入学资格。
(1)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综合”综合试卷,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参加人员为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考生(中职生、社会考生、无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高中生)。
(2)单独招生职业技能测试:测试方式以考生报考的第一志愿专业为准,采取专业测试(专项测试、笔试或者面试其中一种,以公告为准)的方式进行。
除申请免试通过以外的考生均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1.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组织录取。单独招生考生被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相同待遇。
2.专业录取规则
①根据教育部专业目录,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专业分为表演艺术类、艺术设计类、文化服务类、电子商务类、旅游类、餐饮类、体育类7类,专业类之间不互相调剂录取。
二级学院 | 专业 | 专业类 |
教育学院 | 音乐表演 | 表演艺术 |
舞蹈表演(中国舞方向) | ||
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方向) | ||
表演艺术 | ||
文创设计与应用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设计 |
陶瓷设计与工艺 | ||
艺术设计(时尚形象设计方向) |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
文化创意与策划 | 文化服务 | |
旅游管理及乡村振兴学院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电子商务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旅游 | |
导游 | ||
旅游管理 | ||
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 |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餐饮 | |
体育学院 | 运动训练 | 体育 |
民族传统体育 | ||
健身指导与管理 |
②单独招生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其专业,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职业技能测试高者优先录取,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政治、历史成绩依次进行排序录取。
③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后,剩余单独招生专业计划,在同一专业类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
④调剂原则为考生所报一至五专业志愿为同一专业类,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类内调剂录取;考生所报第一专业志愿与二至五专业志愿不为同一专业类,按照第一专业志愿类调剂录取。
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所有校企合作专业收费与同类非校企合作专业相同,严格按照河南省发改委批准的标准执行。文科类专业37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42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生·年。
住宿费标准为700元/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