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对象为已参加自治区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且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4月3日10时至10日18时,考生可登录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选择“公众服务大厅-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新疆高职单招报名”系统,认真阅读“2025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承诺诚信考试,进行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考生可选择填报一所院校的4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在“新疆高职单招报名”系统实时查看各院校动态报名人数并进行志愿修改。考生志愿确定以“新疆高职单招报名”系统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数据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或补报。
(一)考试内容
单独招生实行“文化素质+综合素质评价”选拔模式,总分为6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为300分,综合素质评价为300分。
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考试成绩。
综合素质评价采用线上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核以下四方面内容:(1)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2)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3)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4)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
(二)综合素质评价(面试)时间:2025年4月16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一)录取原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兵团教育局、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录取说明
1.根据“文化素质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按照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按相关规定作退档处理。
2.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数学、语文、外语。
3.未参加综合素质评价考试的考生不予录取,文化素质科目成绩总分为0的考生不予录取,总成绩低于180分不予录取,不限制考生单科分数。
1.学费:3300元/年·人。
2.住宿费:800-1000元/年·人(4-6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