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对口招生对象为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2025年应届中职毕业生。非豫户籍一年制中职毕业生(随迁子女除外)不得参加我省对口招生。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对口招生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全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口招生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分配录取专业。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中职类专业依次按语文、英语(合卷)、数学成绩排序;教育类专业依次按语文(幼师语文)数学(幼师数学)成绩排序。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对口招生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河南省物价局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规定,专科学费标准,艺术类学费6000元/生·年,理工类4200元/生·年,文科类学费37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学费18000元/生·年。
住宿费标准为:郑东校区6人间800元/生∙年、8人间600元/生∙年,文化路校区6人间800元/生∙年、8人间600元/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