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2025年普通高考资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即已取得2025年高考考生号的考生)其中学前教育(师范类)、早期教育(师范类)专业只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2、学前教育(师范类)、早期教育(师范类)、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网络直播与运营、舞蹈教育(师范类)和社会体育专业要求无纹身,无大面积疤痕。
3、不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应谨慎报考空中乘务专业。
(1)身高:女生身高163cm-175cm,男生身高173cm-185cm。
(2)外形:五官端正、身材均匀、无明显“O”型或“X”型腿。着航司夏季制服时棵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和纹身。
(3)考生无斜视,无畸形,无严重的语言、听力及行为障碍。
1、录取原则。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采用自主命题单独录取模式。考生两项成绩均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参照考生志愿择优录取。不予承认高考加分。
(1)学前教育(师范类)、早期教育(师范类)、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网络直播与运营和空中乘务专业总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舞蹈教育(师范类)、社会体育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总成绩相同时,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公布预录取名单。考生可于4月18日8:00-15:00在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系统或官网上查询预录取结果,并进行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录取。
3、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凡被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其它单独招生考试(含3+2转段、五年一贯制等其他形式单招)录取。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毕业证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4、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