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江苏省卓越高职院校培育建设单位、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1.已参加2023年江苏省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对退役士兵不做要求。报考普通类专业考生须10门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须6门及以上合格且有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对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退役士兵不做要求。
2.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
1.考生成绩及辅助排序成绩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根据人才培养要求,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打分(打分标准将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布)。
报考普通类专业考生(退役士兵除外)以综合素质评价得分作为考生成绩,以荣誉奖励、学科特长、体质健康平均得分作为辅助排序成绩。
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使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作为考生成绩,以综合素质评价得分作为辅助排序成绩。
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必须参加我校体育、艺术项目测试,测试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
2.录取办法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辅助排序成绩,择优录取。
在满足报名条件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成绩分专业类别(普通类、艺术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逐个录取。普通类和艺术类之间相互不跨类录取。
报考普通类专业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得分相同时:按照荣誉奖励、学科特长、体质健康平均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相同时:按照综合素质评价得分排序。
将所有考生排好序后,逐个按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没有录满,则将考生录取到所填第一专业;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按顺序依次检索该考生所填的后续专业能否录取。如考生所填专业都已录满,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录取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对该考生处理完毕后,依次录取其后面的考生,直至我校在提前招生批次招生总计划录满为止。
3.体育特长生的体育项目、艺术特长生的艺术项目测试成绩合格,公示无异议后,依照上述录取办法录取;测试成绩不合格者,符合报名条件的依照上述录取办法录取。
4.退役士兵考生的退出现役证、《江苏省2023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经验证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退役士兵考生。
5.烈士子女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证明材料,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
6.确定预录取名单,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结果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挂网发布,邮寄录取通知书。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按学年度收取学费、住宿费(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
1.学费:管理服务类专业4700元/年、工科专业53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
2.住宿费:新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分配,根据公寓条件收费800~12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