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区内中职学校及区外西藏中职班的应届中职毕业生。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1)符合西藏藏医药大学对口高职报名条件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可依据自愿兼报普通高考和对口高职考试。往届中职毕业生无报考资格。已被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对口高职录取。
(2)参加对口高职考试考生只能报考对应专业类别,不允许跨类混报。
(3)区内脱贫攻坚专项计划及分段制协议招生计划的毕业生必须统一报名参加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否则不予录取。
(4)区外西藏中职班考生已被区外学校录取的不再参加区内高考和对口高职录取。
(5)脱贫攻坚专项计划及分段制协议招生计划为限报计划,脱贫攻坚2年制及“3+2”、“1+2”学制、分段制协议毕业生必须统一报名,其他考生不得报考。
西藏藏医药大学对口高职录取工作由各招生院校、自治区招生办、自治区教育厅职成处共同完成。
(一)我区2023年对口高职招生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设置“专业调剂”。即:将同一类型和专业类别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相同时,按不同的单科成绩高低顺序进行:科目顺序依次为高职专业综合、高职语文、高职数学、高职政治,即总分相同,先看高职专业综合成绩,若高职专业综合成绩也相同,则看高职语文成绩,若高职语文成绩也相同,则看高职数学成绩。
(二)“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录取,院校未完成计划将公开征集,仍未完成计划则通过调剂录取专业对口、分数优先的考生解决。
(三)已被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西藏藏医药大学对口高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