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报考惠州工程职业学院自主招生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规定,并参加了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
(一)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
考生应为试点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的在职员工。试点录取的学生应在录取前与合作企业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且有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应涵盖录取学生学习期间。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二)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
退役军人考生在志愿填报前,需由县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广东省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身份核验表》,完成退役军人身份认定,并在报名时上传身份核验表。
惠州工程职业学院自主招生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原则进行。惠州工程职业学院在符合高职自主招生报考条件、考核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各招生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我校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职业技能”考核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一)现代学徒制试点录取规则:
①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根据考生考核成绩划定各专业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成绩不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
②符合免试条件考生,其对应免试科目成绩按满分计算,参与所报考专业录取排序。
③根据各专业考生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上录满计划为止。
④不参加考试者不得参与录取。
(二)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试点录取规则:
①免文化素质考核,采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根据考生考核成绩划定各专业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成绩不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
②符合免试条件考生,其对应免试科目成绩按满分计算,参与所报考专业录取排序。
③根据各专业考生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上录满计划为止。
④不参加考试者不得参与录取。
注:已报考夏季高考并被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本科层次院校的录取,但不能参加夏季高考专科层次院校的招生录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参加夏季高考被本科院校录取后,取消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院校不得接受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报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