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工程职业学院(英文:Huizhou Engineering vocational college)是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高标准、高起点成立的现代化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惠州工程职业学院设立“2023年自主招生(普通现代学徒制、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试点班,计划招生共665人。
2023年惠州工程职业学院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学费、书本费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40 | 学费6410元/学年、书本费500元/学年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40 | |
建筑室内设计 | 40 | |
电子商务 | 30 |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40 |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30 |
2023年惠州工程职业学院普通现代学徒制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学费、书本费 | 合作企业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90 | 学费6410元/学年、书本费500元/学年 |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60 |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0 | 佛山海尔电冰柜有限公司 | |
动物医学 | 55 | 深圳市天天学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电子商务 | 50 | 惠州志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40 | 惠州志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60 | 惠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 |
建筑室内设计 | 60 | 惠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
(一)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
①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坚持“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岗位培养、在岗成才”原则,采取校企协同在岗培养、校企工学交替等培养模式,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的40%,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不得低于总学时的50%,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
②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要求,通过“先招工再招生”和“招生与招工”。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班学生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原则上不得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试点班学生因应征入伍、生病等特殊原因经学校同意休学、复学后,有关招生院校和试点企业没有继续开展试点的,经学校、试点企业和学生协商一致,可按我校有关规定,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学习。
(二)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
①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工学交替等学习形式,采取方便退役军人学习、灵活多元、因材施教的教学模式,探索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实施学分制管理改革,总学时不低于2500,其中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的40%。
②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班学生不得转学,不得转入非试点班,非试点班学生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原则上不得转专业、不得转教学地点,个别学生因工作地点变动等特殊情况申请转教学地点,理由充分、情况属实且符合相关要求的,有关高校可同意学生转教学地点;转入地专业选择受限制的,如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可转专业,但不得转入非2023年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招生专业。
试点班学生在2023年秋季入学,符合试点高职院校毕业条件和要求的毕业生可获得高职院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所有报考惠州工程职业学院自主招生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规定,并参加了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
(一)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
考生应为试点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的在职员工。试点录取的学生应在录取前与合作企业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且有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应涵盖录取学生学习期间。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二)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
退役军人考生在志愿填报前,需由县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广东省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身份核验表》,完成退役军人身份认定,并在报名时上传身份核验表。
惠州工程职业学院自主招生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原则进行。惠州工程职业学院在符合高职自主招生报考条件、考核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各招生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我校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职业技能”考核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一)现代学徒制试点录取规则:
①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根据考生考核成绩划定各专业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成绩不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
②符合免试条件考生,其对应免试科目成绩按满分计算,参与所报考专业录取排序。
③根据各专业考生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上录满计划为止。
④不参加考试者不得参与录取。
(二)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试点录取规则:
①免文化素质考核,采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根据考生考核成绩划定各专业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成绩不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
②符合免试条件考生,其对应免试科目成绩按满分计算,参与所报考专业录取排序。
③根据各专业考生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上录满计划为止。
④不参加考试者不得参与录取。
注:已报考夏季高考并被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本科层次院校的录取,但不能参加夏季高考专科层次院校的招生录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参加夏季高考被本科院校录取后,取消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院校不得接受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报到注册。
详情 >学校地址:惠州市惠州大道汤泉段272号
联系方式:0752-2821205
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学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2001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原江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汉口分校、武汉教育学院、武汉市职工医学院四校基础上合并组建新江汉大学。2002年6月,学校整体搬迁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同济大学历史悠久、声誉卓著,是中国最早的国立大学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经过114年的发展,同济大学已经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大学,综合实力位居国内高校前列。
上海体育学院(Shanghai University of Sport),简称“上体”,是由国家体育总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共管的体育类普通高等学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试点建设单位。学校入选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学校、教育部指定的自主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试点院校、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上海高等学校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上海市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北京体育大学(Beijing Sport University),位于北京市,简称北体大,由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务院确定的首批全国重点院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的高等体育院校。
武汉体育学院原名中南体育学院,是新中国首批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院校之一,1953年成立于江西省南昌市,1955年迁至湖北省武汉市,1956年更名为武汉体育学院,为国家体育总局直属,2001年调整为国家体育总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