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52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上海政法学院2023年春季考试招生。
上海政法学院春季招生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上海政法学院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上海政法学院春季招生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1)加分政策:上海政法学院春季招生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春考总分相同则按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如仍然出现同分的情况,则按语文、数学、外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分别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办理录取专业网上信息登记。候补录取考生按顺序依次候补。相关登记程序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学费标准: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