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通过2023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和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
1.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2.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3.专业录取规则:参加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根据科目总成绩,按总分从高到低和专业志愿填报的顺序择优录取。所报专业录取满额的,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内按照第一志愿大类调剂录取。成绩相同的高中毕业考生按照语文、数学顺序比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先按照语文成绩等级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语文成绩等级相同按照数学成绩等级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仍相等按照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外语、政治、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以此类推。以上单科成绩等级均相同者,按综合素质评价、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 记录、考生获奖情况择优录取。成绩相同的中职毕业生和社会考生(含退役士 兵),优先录取退役士兵,其他按综合素质评价、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 信记录、考生获奖情况、考生持有职业资格证书情况择优录取。
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各专业学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发改委批准的标准执行,具体如下:普通文科类专业3700元/年、理工类专业4200元/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
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住宿费标准拟定为10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