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漯河食品职业学院单独招生须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或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漯河食品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学校根据人才目标的要求,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考试200分(语文80分,数学80分、英语40分),职业技能考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300分,总分500分。
1.中职生:文化素质考试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考试方式为笔试,重点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识素养;职业技能测试以《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修订)》为基本依据,采取面试、操作等方式,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
2.高中生:文化素质考试原则上采用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等级,职业技能测试为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笔试方式,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
3.社会考生:参加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可根据报考专业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4.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学校培养要求,分类择优录取,退役士兵高职单招录取后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凡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士兵须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院〔2022〕29号)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
1.漯河食品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单独招生总计划和高中生、社会考生、中职生报考人数分配各类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成绩划定各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2.漯河食品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按照考生总成绩分类进行排序,从高到低分类择优分配考生的录取专业,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获奖证书等级、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
3.已被漯河食品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漯河食品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4.拟录取考生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未按要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漯河食品职业学院严格按照漯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漯河食品职业学院教育收费标准的函》的批复执行。三年制专科文理科9000元/生/年。二年制专科文理科12000元/生/年。教材费每生每年暂收700元,按学年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全日制住宿费标准:八人间(空调)1000元/生/年,六人间(空调)1200元/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