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须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有学业成绩考生
总分=文化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成绩。
按照有高中学业成绩公布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总分从高到低入档,再依据所报专业志愿,按照专业优先原则进行录取(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学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折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文化素质评价或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成绩有一科为零者不予录取。
加试专业技能面试不合格者所报面试的专业不予录取,符合其他专业录取条件的可以调剂到后续专业志愿。
▲无学业成绩考生
总分=文化素质评价+职业适应能力评价
按照无高中学业成绩公布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总分从高到低入档,再依据所报专业志愿,按照专业优先原则进行录取(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学生文化素质评价成绩的语文、数学、外语顺序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文化素质评价或职业适应能力评价成绩有一科为零者不予录取。
加试专业技能面试不合格者所报专业不予录取,符合其他专业录取条件的可以调剂到后续专业志愿。
▲中职(职高)考生
总分=文化素质评价+职业技能评价
按照中职(职高)公布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总分从高到低入档,再依据所报专业志愿,按照专业优先原则进行录取(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学生文化素质评价成绩的语文、数学、外语顺序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文化素质评价或职业技能评价成绩有一科为零者不予录取。
加试专业技能面试不合格者所报专业不予录取,符合其他专业录取条件的可以调剂到后续专业志愿。
▲退伍士兵考生
按照公布的退伍士兵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总分从高到低入档,再依据所报专业志愿,按照专业优先原则进行录取(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需通知学生再次面试,按面试成绩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