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省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甘肃警察职业学院2023年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招生综合评价录取,其中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30%。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综合评价录取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具体如下:
(一)文化素质
文化素质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准。
(二)职业技能
待学生报到入学后,由我院根据办学定位和社会人才需求,按照学生的特长和意愿,组织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
(一)身体条件及年龄
身体健康,无纹身、无传染病、无色盲、无色弱和斜视及无各种残疾。男性身高168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及以上;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体重指数在17.1至25.7之间;任何一眼矫正视力均为5.0及以上。其中,报考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的男生身高172厘米及以上至185厘米及以下,女生身高162厘米及以上至175厘米及以下。
年龄不超过22周岁(2001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
(二)外语语种
外语语种为英语。
(三)复查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对照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招生专业身体条件进行自测,学院录取时按照上述标准及条件对照考生高考体检表进行录取,入校后学院统一进行体检复查,对不合格或不适宜在所录专业学习的,进行专业调整或予以退学。
1、已被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其他形式的考试招生录取。
2、学生入学后,统一着制服,实行警务化管理。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