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省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2023年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评价录取。
1、文化素质:以考生普通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准。
2、职业技能:待学生报到入学后,由招生学校根据现有的校企合作模式,结合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企业订单培养协议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需求,按照学生的特长和意愿,由学校、企业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各招生院校可针对具有体育、艺术等特长考生制定专门测试办法,以提高体育、艺术特长考生报考普通专业的积极性。
(1)院校录取: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评价遵循“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即投递院校志愿时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即按考生排序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考生排序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评价录取由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成排序成绩,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A、B、C、D分别赋分为4分、3分、2分、1分,再将考试中涉及的除信息技术外9门课程的等级赋分之和生成逻辑投档排序成绩,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顺序及单科原始成绩高低排序。投档过程中各学校最低投档线同分同位次考生由学校调整计划完成录取。
经首轮投档后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则重新征集志愿,直到完成招生计划为止。
(2)专业录取: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评价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依据专业计划、考生成绩、专业志愿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分配专业。所报专业均取不上时,服从调剂者调剂到其他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