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已参加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报名的高中毕业考生。
2.凡已参加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报名的中专、职业高中、职校、技校毕业生。
在青海省考试院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单独招生录取工作。
(一)青海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工作组监督实施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录取原则,全面保障考生权益;
(二)单独招生考试坚持以成绩优先录取和分配专业的原则,按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序列以及是否服从调剂志愿的愿望顺次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院指定录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学生,在报考专业计划录满的情况下,不予录取;
(三)经考试合格被我院录取的单考单招考生不再获得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准考证;
(四)单独招生考生数据进入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学籍库;
(五)拟录取名单经青海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后,向青海省考试院报送录取花名册,花名册含考生的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录取专业等信息,同时在学院招生网站及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接受考生及家长监督。
(六)经青海省考试院审查批准,并在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系统中录取后,约于8月15日起由青海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通过青海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单考单招考试入学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