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办法》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已履行2023年宁夏高考报名手续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同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需达到C等级及以上。
(一)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待考试结束后,依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以择优录取的原则划定专业录取分数线。
(二)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三)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核。
(四)考生被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
(五)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须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通过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参加高考录取的考生,在学籍、学习形式、毕业证书、奖助学贷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一)学费及住宿费
1.学 费:每生每年4620元;
2.住宿费:六人间每生每年800元,八人间每生每年600元。
(二)学生资助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生,国家助学金每学年生均3300元。
2.宁夏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减免学费4200元。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教育局办理生源地贷款,贷款额度最高限额12000元。
4.所有在校生均纳入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实习期间学院负责购买顶岗实习意外伤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