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隶属克州人民政府,是克州唯一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充分发挥江苏“组团式”教育援疆作用,与江苏省20多所职业院校建立“校包系”对口帮扶机制,与江西省数所职业院校开展帮扶工作,不断提高学院自身办学实力。建有护理、汽车等国家级、自治区(省)级大师工作室7个,拥有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资质,是克州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克州公共实训基地,同时拥有克州图书馆分管。建有建筑人才克州培训基地、服装设计与制作实训基地、非物质文化遗产柯尔克孜族刺绣研发中心。学院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荣获“自治区德育示范校”称号。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其中:南疆单列 | ||
普通类 | 单列类(选考外语) |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 | 单列类(选考外语) | ||
50021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15 | |||
530701 | 电子商务 | 2 | 13 | 5 | |
410303 | 畜牧兽医 | 1 | 19 | 5 | 1 |
410103 | 现代农业技术 | 5 | |||
410305 | 宠物医疗技术 | 10 |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2 | 18 | 5 | 1 |
高职单独招生录取学生完成规定学业,成绩合格,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符合2023年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准考证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
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指导下,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按照“学院负责、教育考试院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依据公布的录取规则对报考本校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
录取分数及排序规则
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为600分,招生院校录取考生分数不得低于180分。
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
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
理工类:数学、语文、英语。
2023年高职单独招生(含直升专)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 2023 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确认拟录取考生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考。报考高职单独招生的考生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