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桂东地区第一所民办医学高等院校。建校以来始终坚持“高起点、高质量”的办学理念,坚持“崇仁尚德 济世惠民”的办学宗旨,对标本科教育办学标准,软硬件一流。占地1165亩,建筑面积25余万平方米。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师总数640人,其中专任教师520名,外聘教师120人;“双师型”教师323人,教授51人、副教授204人,高级职称教师占39.84%、硕博士学历教师占25.94%。教学资源丰富,实践实习条件优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5000万元,纸质图书、电子图书120余万册。设立了医学基础实训中心、临床技能实训中心、中医康复实训中心、现代信息教育中心、药学实训中心、医学检验实训中心、护理实训中心等8个实验实训中心。有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等3所附属医院、8所非直属附属教学医院及省内外其他实习单位86家。
已完成我区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中高职单招申报条件的考生。
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进行投档,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按照“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投档考生中择优录取。我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情况下,如考生填写“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至其他专业;如考生填写“不服从专业调剂”,按退档处理。(出现同分情况再根据数学、英语、语文学考的实际分数优先原则进行排名,按顺序志愿录取。)
1、通过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单招录取入学的新生,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2、根据教育部规定,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考生最终只能被一所院校录取。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退档,也不能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考生应在报考前慎重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