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 专业名称(方向) | 招生对象及招考类型 | 特别提示 | |||
面向中职毕业生 | 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 | |||||
艺术类专业 | 曲艺表演 | 校考自测或 秋季高考对应专业 统(联)考 | 艺术管理服务或艺术工程技术 | 校考自测或 秋季高考对应专业 统(联)考 | 不分文理 | 如果考生同时参加了天津秋季高考的艺术类专业统(联)考,有我院对应专业统(联)考合格成绩,可不必参加高职分类校考自测类考试,我院直接认可秋季高考相应专业统(联)考合格成绩。 |
音乐表演(声乐) | ||||||
音乐表演(器乐) | ||||||
钢琴调律 | ||||||
舞蹈表演 | ||||||
播音与主持 | ||||||
人物形象设计 | 高职分类或秋季高考美术类统(联)考 | 秋季高考美术类 统(联)考 |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
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舞台技术) | 普通类 | 管理 服务或工程 技术 | 普通类 | 不分文理 | ||
普通类专业 | 摄影摄像技术 | |||||
旅游管理 |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
艺术教育 |
注:
①以上招生专业(方向)均为高职层次,学制三年。学费执行天津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艺术类专业学费为8000元/生/年,普通类专业学费为5000元/生/年。
②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计划为准。
③艺术类专业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舞台技术)专业理论性较强,按照普通类招生。
④音乐表演(声乐)招收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音乐表演(器乐)招收中国乐器演奏(扬琴、琵琶、中阮、三弦、柳琴、古筝、二胡、板胡、竹笛、唢呐、笙、民族打击乐)以及西洋乐器演奏(钢琴、长笛、爵士鼓、西洋打击乐),如因投档模式导致非以上类型的学生被录取,须在入校后服从学院对其专业类型的分配。
⑤舞蹈表演招收中国舞和芭蕾舞,不招收国标舞。
⑥普通类专业艺术教育需要考生具备一定的艺术类基础。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按照全国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有关政策进行招生,学生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实行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