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免费教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应往届“9+3”毕业生。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同时,考生还应符合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的有关(含身体状况)要求。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 考生只可填报乐山职业技术学院的1个专业志愿,且应依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原则上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报考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大类对口。
2. 考生应于2023年3月21日8:00至23日17:00,登录乐山职业技术学院“9+3”高职单招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信息请考生仔细核对,要求真实、准确、完整,逾时不补报。
3. 考生应按时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生。考生缴费成功后须在乐山职业技术学院“9+3”高职单招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9+3”高职单招报名表》和《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考生的基本信息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统一采集。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于2023年4月3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乐山职业技术学院“9+3”高职单招考试。
(一)录取规则
1.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按照考生考试结果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涉藏州县、大小凉山彝区县考生分别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文化知识综合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为零的,不予录取。
2.若出现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技能测试、德育、语文、数学成绩。
(二)有关事项
1.拟录取考生名单于2023年4月20日至26日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2.“9+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高职学校自行组织,乐山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有关高职学校不具可比性。
3.2023年4月12日,考生登录乐山职业技术学院“9+3”高职单招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须在2023年4月13日12:00前将考生本人签名的查询成绩申请书,连同考生身份证正、反面和准考证复印件发送到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电子邮箱,经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电子邮件回复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4.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必须在2023年4月26日下午17:00前将考生本人签名的放弃录取申请书,连同考生身份证正、反面和准考证复印件电子版发送到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电子邮箱,经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电子邮件回复确认。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三)免试录取
参加“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内地“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9+3”毕业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请,免试进入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9+3”高职单招报名,须在考试时间前向我院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拟免试录取考生报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乐山职业技术学院的“9+3”高职单招考试。
(一)往届“9+3”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应届毕业生由各内地“9+3”学校在“9+3”专项就业工作经费中统一开支。
(二)“9+3”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就读高职期间,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计划有关政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高等教育学生资助体系。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开展校企合作办学的学校和企业,均不再向接受校企联合办学培养的学生另行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技能培训费、校企合作费等名目费用。
(三)考生被乐山职业技术学院“9+3”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