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不超过南通大学2023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具体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南通大学总体招生计划数为准)。根据南通大学学科优势和特色,以及代表性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的要求,拟在综合评价招生中招收以下专业(本年度招生专业最终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首选科目 | 再选科目 | 招生专业 |
历史 | 不限 | 汉语言文学(师范)、历史学(师范)、新闻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法学、英语(师范)、翻译、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 |
物理 | 化学或生物 |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儿科学、预防医学、药学、药物制剂、生物科学(师范)、生物技术 |
不限 | 汉语言文学(师范)、历史学(师范)、秘书学、汉语国际教育、新闻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物理学(师范)、应用统计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英语(师范)、商务英语、翻译、日语、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教育技术学(师范)、应用心理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法学、工商管理、行政管理、物流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机器人工程、人工智能、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工程、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护理学、工业设计、环境科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