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已参加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报考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提前招生。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普通类专业要求7个合格,其中,空中乘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4个合格;艺术类专业要求4个合格。
第一轮3月23日至25日17:00。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根据合格性考试成绩,结合院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和专业计划等,可向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提出申请,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第二轮:4月20日9:00至15:00,未被录取且达到规定成绩要求的考生可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向我校提出申请。如我校第一轮完成计划,不再参加第二轮招生录取。
凡符合江苏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南京旅游职业学院专科提前招生计划。其中,空中乘务专业建议符合以下条件:男生174CM—184CM,女生163CM—174CM(以面试现场测量为准),面部无严重痤疮、痘印。无色盲、色弱、斜视、弱视,无纹身、狐臭,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胎记、自残痕迹等,家中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考生需自行至各地三甲医院,按照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布的CCAR67FS乘务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专业体检,并携带体检报告来校面试。
报考提前招生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测。会展策划与管理(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项目)、空中乘务专业采用面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仅限第一专业报考),其他专业采用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15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思想道德、心理健康、人文素养、文化常识等素质;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创新能力等素质,面试总分100分。校测时间:2023年4月2日,校测地点: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校测时间以学校官网发布的时间为准。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依据教育部和江苏省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江苏省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1)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设合格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划定合格线,成绩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普通类专业:根据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服从志愿调剂只在同科类的专业之间进行调剂,会展策划与管理(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项目)、空中乘务专业除外。
会展策划与管理(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项目)、空中乘务专业:根据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空中乘务专业面试及体检不合格者,不影响其它专业录取。
(3)艺术类专业:根据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美术省统考成绩+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同分考生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依次排序,再同分者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学校可予以加分录取: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校测考试费人民币60元/人(苏价费〔2007〕423号文件),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因考生个人原因申请退费的,一律不予退费。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04〕158号、苏价费〔2007〕210号、苏价费〔2008〕222号、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文件)按学年收取学费(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4700元,工科类专业53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空中乘务专业6800元,中外合作专业: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12000元,西餐工艺(中外合作办学)15000元。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200-1500元(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