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中类: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 2013 年 (含 ) 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2.中职类:已参加我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3.专项类: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 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1) 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按照《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执行。
(2)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①退役军人须持有《退出现役证》、本人户口薄等相关证明材料在所报考的高职 (专科) 院校的确认点进行初审登记并办理相关手续。
②农民工须持本人户口薄、在黔务工 6个月及以上 (应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证明) 相关证明材料在所报考的高职 (专科) 院校的确认点办理相关手续。
③下岗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后,须持本人户口薄等相关证明材料在所报考的高职 (专科) 院校的确认点办理相关手续。
④企业员工须持在黔务工 6 个月及以上 (应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证明)。在所报考的高职 (专科) 院校的确认点办理相关手续。原则上由我省企业集体向有关高校提出报名需求。
⑤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须按农业农村部门的相关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在所报考的高职 (专科) 院校的确认点办理相关手续。
(3)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免收报名考试费,各类人员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1)填报志愿时间:2023 年3月13 日09:00 至3月19日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的专业志愿 (最多六个专业志愿)。
(2)征集志愿时间:2023 年4月6日09:00 至 4月12日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缺额情况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的专业志愿。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须完成 11 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 8 门课程达到 C 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使用外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须经贵州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认定。达到此条件并符合高职(专科) 招生院校要求的高中毕业生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二)中职毕业生
中职毕业生实行 “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综合考试实行全省统考,省招生考试院负责命题、制卷工作及评卷。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考试时间安排: 3月4日上午9:00—11:30)
(三)专项类考生(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对于符合初审条件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员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贵州财经职业学院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依据测试成绩择优录取,成绩按满分 100 分计算。
(一) 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成绩由“文化素质(5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50%)”成绩组成,中职毕业生的成绩由“文化综合考试(40%)+职业技能测试(60%)”成绩组成。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但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三)对符合免试条件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由贵州财经职业学院按照程序考核公示后予以免试录取。
经贵州财经职业学院公示确认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