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二)中职毕业生:已参加我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社会考生由乡镇、街道服务中心)根据考生本人的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综合评价。
2.考生评价的标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努力学习,身心健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评价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以及改正错误的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身体健康考核
参加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各市(州)招生办组织的体检。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复查:新生入学3个月内,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全省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考试安排
中职毕业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综合考试,具体测试地点以省招生考试院或各地区招办通知为准。
(二)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类招生考试测试安排
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分类招生考试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规则将于2023年3月19日后通过我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公布,敬请报考我校的考生关注。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使用外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须经贵州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认定。达到此条件并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要求的高中生可参加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对高中生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和方式,以学校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发布的《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分类招生考试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规则》的通知为准,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不再对考生进行文化考试。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分类考试成绩按“文化素质成绩(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平均数,100分制折算)x5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x50%”计算。
(二)中职毕业生
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对中职生的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和方式,以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发布的《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分类招生考试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规则》的通知为准。
职业技能测试包含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其中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分类考试成绩按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平均分(100分制折算)x50%+职业技能测试(100分制折算)x50%”计算。
(一)根据考生分类考试成绩,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出现并列,则依据文化素质(文化综合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再相同则以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排序依次优先录取(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以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为准)。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二)参加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的中职生和高中生,第一次填报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志愿未被录取,在第二次填报志愿时,若填报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录取时原则上认可第一次录取时的总成绩。参加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的中职生和高中生,第一次未填报我校志愿,第二次填报志愿时填报我校相关专业,我校另行安排技能测试或适应性测试,对其他学校组织考生进行的职业技能测试或适应性测试成绩我校不予认可。
(三)中职毕业生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免试报读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对口或相近专业,获奖材料需经省教育厅组织审核,具体名单以省教育厅下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