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我省高考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
2.已参加我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3.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1.志愿填报时间:2023年3月13日09:00至3月19日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的专业志愿(最多六个专业志愿)。
2.征集志愿时间:2023年4月6日09:00至4月12日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缺额情况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的专业志愿。
1.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学生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达到此条件并符合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要求的高中毕业生可参加贵州民用航空职业学院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2.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 + 职业技 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综合考试实行全省统考,省招生考试院负责命题的组织实施。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考试,全省统一评卷。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测试,并根据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文化综合包含语文、数学、英语的内容。考试根据《中职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按照《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要求执行。
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考试时间安排:3月4日 上午9:00-11:30。
3.对于符合初审条件的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员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由高职(专科)招生院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4.对高中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原则上采取面试的方式,检测该考生是否具备从事该职业的基础潜能和职业倾向,不进行文化考试。对中职生的职业技能测试针对考生所报专业对其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采用笔试考试,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以操作考试为主,体现为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
5.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成绩由“文化素质 +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组成,中职毕业生的成绩由“文化综合考试 +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占比50%。
6.考生在第二次填报志愿时选择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录取时原则上可使用第一次录取时的成绩。
7.贵州民用航空职业学院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
1.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总分为200分,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总分(200分)=文化综合考试折算成绩(折算为100分)+ 职业适应性成绩(100分)。
按照总分排序,结合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并在贵州民用航空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2.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进入高职(专科)院校学习,但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经公示确认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