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中类:已参加贵州省2023年高考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
2.中职类:已参加贵州省2023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3.专项类:已参加贵州省2023年高考报名的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贵州省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于2023年3月13日09:00至3月19日17:00,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填报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志愿。
若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类考试招生尚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规定将进行志愿征集,凡符合报考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须于2023年4月6日09:00至4月12日17:00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缺额专业情况填报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志愿。
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办法
根据考生总分,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额满为止。录取时,若总分相同,出现并列,则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还出现并列,再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都没达到录取条件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在未录满的相同或相近专业内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以及低分考生,作退档处理。
注:报考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贵州省2023年艺术统考且艺术统考成绩不得低于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划定的2023年艺术类统考相应专业专科最低控制线;报考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且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免职业技能测试录取条件
(一)对填报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志愿且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职业技能测试进入我校学习,但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二)对填报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志愿且符合免试条件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由我校按照程序考核公示后予以免试录取。
经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及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且原则上不予退档,请考生慎重填报。
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