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参加安徽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于2023年3月28日10:00至4月2日16:00,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报名流程详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告栏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报考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的每位考生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退役军人考生须提交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退役证明材料原件照片用于资格审核。请于4月3日至4月15日期间,将上述资料发送至邮箱(邮件名或主题统一填写“2023分类招生+本人姓名+本人考生号”)。若考生录取后发现其提供的资格审核材料为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予以追责。
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合格者,普通高中毕业生、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社会人员参加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所有考生只参加所报的第一志愿专业入学测试。
(一)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依据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公布的录取原则,由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录取。
1、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达线的考生将按照“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考生入学测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顺序录取。录取时,若考生入学测试成绩相同,涉及录取进位的,则依次按照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所有成绩完全相同,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将参照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评定结果。
3、技能拔尖人才录取办法。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报考本校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经资格审核、考核公示,可予以免试入学。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以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符合以上条件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可填写《免试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高级工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文件材料等),于5月1日前提交至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用于资格审核,经审核及公示后,可予以免试入学。具体流程请登录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二)计划调整原则
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条件、生源报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职毕业生间计划作相应调整。
(一)入学待遇: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应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学费标准: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及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四)学籍管理: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注册学籍,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五)毕业证书: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学生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颁发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