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要求:语种不限。
男女比例要求:各专业男女不限。
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一、单独招生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专业志愿: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同分的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三)未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第一轮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在长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全部剩余计划,考生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第一轮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参加征集志愿),完成征集志愿录取。
(五)对符合国家有关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和具备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在考试成绩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对口升学类专业录取原则
报考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对口升学专业的考生,学校依据考生报考志愿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投档信息,在满足专业志愿的前提下,择优录取。考生如遇相同分数时按考生单科成绩进行排序检索,科目顺序为专业综合、语文、数学、外语。